饲料生产准予批准条件
(五)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;
(六)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。
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*23条规定:
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文件。
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、分装,不得对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。
饲料生产流程
提交申报材料—符合*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*1867号
*三节 仓储区
1.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,确保有序存放待验、合格、不合格、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、包装材料、中间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。
2.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,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。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(如温湿度、避光)和安全贮存的要求,并进行检查和。
3.如采用单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或产品,待验区应当有醒目的标识,且经批准的人员出入。
不合格、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。
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替代物理隔离,则该方法应当具有同等的安全性。
4.易燃、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生产和贮存的厂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兽用、、的贮存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5.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。
6.接收、发放和销售区域及转运过程应当能够保护物料、产品免受外界天气(如雨、雪)的影响。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,应当能够确保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*六十条贮存区域应当设置托盘等设施,避免物料、成品受潮。
7.应当有单的物料取样区,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相一致。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,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。
兽药生产需提交哪些材料
不需要进行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的需提供:
1.《兽药生产申请表》;
2.《兽药生产》;
3.变更企业名称、生产地址的,需提交《兽药GMP证书》复印件。
石家庄指南针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为各饲料及兽药企业提供:饲料产品、企业质量管理认证、饲料产品配方研究、饲料工艺改进及设备匹配研究。